律师介绍

律师 陈红侠,女,1987年5月5日生,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执业律师,中国法学会会员,南京大学法学专业,大学本科学历。具有良好的法学教育背景,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,深刻研习国家现行重要法律法规。自从事法律工作,从实习律师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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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法

旧公司法与证券法不协调

造成公司法与证券法不协调的主要原因是,公司法颁行时还没有证券法(1999年颁行)。所以,在制定公司法时,为规范证券的发行和交易,理应由证券法规定的法律规范,只能规定在公司法里,如股票和公司债券发行审查制度、上市公司制度等。

另外,公司法与证券法对一些问题的规定也不尽一致。如关于股份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交易批准机关的问题,关于股票溢价发行价格如何确定的问题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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